2019年10月10日 点击量:202
乐队合奏的形式实际从巴罗克时期就在协奏曲及组曲中得以酝酿,到18世纪中叶,它以“交响曲”的形式充分显示出管弦乐器合奏音色的丰富和复杂。交响曲这种体裁的直接来源是意大利序曲(sinfonia),这种在17世纪60年代风行的意大利歌剧序曲,以“快-慢-快”三个段落的结构模式为人们所熟悉,后来逐渐脱离歌剧的演出环境,作为单独演奏的管弦乐曲形式出现在音乐会舞台上。它的乐队配置与演奏风格,都随着演出场地和功能的转换而变得更加成熟。从宫廷、修道院到市民的私人宅邸,从酒馆、咖啡馆到音乐爱好者自已组织的系列音乐会,各种情境下的管弦乐队演奏实践都促使“交响曲”迅速发展起来。
前古典时期与巴罗克时期一样,管弦乐队的乐器配置并不固定,需要根据各地乐队的具体状况而定。和巴罗克时期的合奏曲、协奏曲相比,交响曲使用的乐器数量及种类的区别并不大,17世纪路易十四时代吕利的乐队约有24人,而到18世纪60~80年代海顿的乐队也不到30人,但突出的进展在于管乐已成乐队的必备乐器:双簧管、大管或长笛,有时还加圆号或小号,另外还有定音鼓的配置。由小、中、大和低音提琴组成的弦乐组,依旧是陈述作曲家乐思的主要乐器声部。羽管键琴弹奏通奏(数字)低音的重要作用,已逐渐减弱直至取消,虽然到海顿和莫扎特时,偶尔还有用羽管键琴来指挥自己歌剧和交响曲的情况,但曼海姆乐队演出时的指挥,已经由首席小提琴约翰·斯塔米茨来担任了:“任何东西也没有他那点头和肘部的动作更为重要了。”
意大利米兰的作曲家乔万尼·巴蒂斯塔·萨马尔蒂尼(Giovanni Battista Sammartini,1698~1775)是18世纪早期交响曲创作的代表人物,他是格鲁克的老师,写过近百首的交响曲,用类似歌剧序曲或维瓦尔第协奏曲的3乐章模式来构思自己的交响曲。比如他那简单短小的F大调第32交响曲,类似喜歌剧式轻松灵巧的风格,不具备18世纪晚期交响曲的戏剧性特征。三个乐章用急板-行板-急板的速度、F大调-d小调-F大调的调性来构成,乐队配置十分简单,仅仅是弦乐器的4个声部(他的一些管弦乐序曲,有时会加两支圆号)。第2乐章的中间部分仅用中提琴的音色,以此形成段落间微小的对比。第1乐章如同D.斯卡拉第的奏鸣曲一样,仅是单主题展开的两段体结构。
与萨马尔蒂尼同时代的意大利交响曲作曲家,还可举加卢皮(参见上节)等人。实际上,18世纪的欧洲作曲家从不局限于某种体裁的创作,总是要同时涉猎各种形式的领域,无论宗教性或非宗教性,歌剧或器乐,羽管键琴、室内乐或管弦乐曲。
德国、奥地利地区交响曲的发展,主要是以曼海姆乐派、柏林乐派和维也纳的作曲家为代表18世纪中叶,德国境内曼海姆(Mannheim)的选帝侯宫廷,拥有一个极负盛名的管弦乐队,它以约翰·文采尔·斯塔米茨(Johann Wenzel Stamitz,1717~1757)以及围绕在他周围的一批优秀作曲家、演奏家为代表,其中有霍尔茨鲍尔(I. Holzbauer,1711-1783)、里赫特,斯塔米茨的后继者坎纳比希(C.Cannabich. 1731~1798),还有斯塔米茨的儿子卡尔·斯塔米茨(karl Stamitz,1745~1801)和安东·斯塔米茨(Anton Stamitz,1754~1809)等。曼海姆的演奏家们使当时的音乐会听众惊叹不已,他们用管弦乐队造成音色多变的声浪并给人以流动音响的快感。他们的同代人英国的伯尼、德国的舒巴特,都曾在自己的游记或文章中热情赞颂过这支欧洲最出色的乐队。
与他们的演奏风格一样,曼海姆乐派的作品轻捷明快,主调音乐风格已完全确立,高音声部的线条十分突出,乐队织体清澈透明;通奏低音已被谱写为明确的乐队各声部,羽管键琴演奏者的指挥作用,也被首席小提琴替代。曼海姆乐队的编制已趋于完整,除去弦乐组的基础编制外,木管中的长笛、双簧管、大管及铜管中的圆号已属常规使用乐器;他们挖掘出管弦乐队丰富的表现力,显示出它特有的力量和灵活变换的潜能,尤其是控制力度的能力,渐强、减弱的幅度(从PP到ff或反之)以及突强(sf)的运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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